文章日期:02/06/2007 02:11 am(轉舊BLOG的文章)
「放下」
「放下」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情。做不到「放下」就是「放不下」,「放不下」另一名稱是「執著」。
其實,「拿得起,放得下。」這句名言,我們很少時已聽過。但....說容易,做很難。「拿起容易,放下難。」
「放下」最佳方法是順其自然,待時間去淡忘、去治療心靈傷痛。
而當我們要自己一次、一次又一次去面對一個早已知道的事實;直至有一天,已經不再那麼痛、那麼辛苦;
直至有一天,發覺原來很久沒有再想起那件事、或那個人的時候,那就是「放下」了。
忘記一個人需要很長的時間,或許,時間真的可以治療一切。放棄與忘記是我現在唯一能夠做的事情。或許,這是因為我與她在一個錯的空間相遇.........
「不想忘記」而非「忘不了」。或許,有一天,我只將它看成是生命及回憶的一部分,那麼痛苦便已不再是痛苦。我相信到了這天,便是我真正的忘記。期望在不久的將來,我會遇到另一個觸動心靈深處的女孩,而這女孩也同樣喜歡我。
忘記與放棄不同,放棄是面對現實,現實使自己不再期望奇蹟,因為無論做什麼事情,也感動不了對方。而忘記則是把這人或事淡忘。
為什麼用「淡忘」這字呢?因為,「其實根本沒有「忘記」這回事,只是有新發生的事,新遇到的人,新的記憶慢慢蓋上舊的回憶,就像傷口慢慢癒合,埋住了故人舊事,但........那是忘記嗎?除非可以把那一截記憶完完全全搬離腦袋中,否則,當走回某一個地方,遇見某一個人,甚至碰到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物件時,舊的回憶,舊傷口,那些事和人,不必刻意記起又會頑固地回來。避不開,也逃不了。
其實,忘記一個人根本沒有一定法則,因為每一個人所用的方法也不同。至於需要多少時間?這在乎每一個人的經歷,有些長、有些短。
未來太長..而我們有太多的時間去思考..也許有一天緣份到了...不是選擇..也沒有刻意..會有一顆石頭..悄悄地鑽到我的手上...到時候即使我想甩...也甩不掉啊...成熟的人不問過去......聰明的人不問現在.....豁達的人不問未來
要忘記一個你深愛過的人嗎?為甚麼要忘記? 為了自己不痛苦?或是其他原因? 經歷過,付出過,就是得到,要令自己釋懷,不一定要忘記。而是確定了她的而且確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,但愛,不是對或錯,也不用是用理性去衡量的。放開,,是自己要做到的事,而非去忘記或去恨她。
忘記是很痛苦的, 從前如是,今天也如是。不過,以前的痛苦是因為記不起,今天的痛苦,卻是怕自己無法忘記。
回憶是不可以代替的,人也不可以代替。然而,舊的思念會被新的永遠代替。
思念是苦的,假如你思念的那個人永遠不會愛上你。
遇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分鐘的時間;喜歡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小時的時間。愛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天的時間;但要忘記一個人,卻需要用上一生的時間。
每當你以為可以忘記一個人,或明知和她沒可能。但每當你看見她時卻偏偏有種微妙的感覺,叫你不停地等。當你開始忘記一個人時,卻發覺像已愛上另一人。但又覺得唔係鐘意她,但又會因她而唔開心。但究竟係愛她或愛她呢?
愛一個人可以永恆嗎?我都唔知..........但係我知道愛一個人很辛苦,特別是愛一個唔愛自己的人.....但我可以忘記她嗎?可以,但絕不容易!
有人說專一是對一段愛情的重視,,但我認為,對一段沒結果的愛情專一,只是對自己的殘忍和傷害!!!但係可以一下忘記嗎?唔知,但我會賞試,但你在我心中依然最重要。
要忘記愈難忘記,真正忘記一個人,絕非強迫自己別再想她、念她。
至此才醒覺原來記憶留在心底,有時候也是一種包袱。當有天能將痛苦表面化,只將它看成是生命及回憶的一部分,那麼痛苦便已不再是痛苦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
思念只是一種習慣,就習慣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。
要忘記一個人,是不容易的事, 始終那個人都是出現過在我們的歷史 。愛神會說 ,今天的你,努力的做好自己 ,重新開始過新生活,重新認識新的人和事,記著自己努力去生活 。漸漸,你對她的感覺就會消去。你的心,就會舒服一點。或許不能忘記,卻可以將一切化淡 。
有時要忘記一個人比掛念一個人更難。
有時候勉強自己去忘記一個人, 反更日日夜夜的惦著她。
忘記一個人,是最容易的事,身邊的阿貓阿狗,隨便愛一個,便可以忘記她。忘不了,是因為你不想忘記。
我們無法忘記一個人,往往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麼難忘,而是因為,我們有多麼依戀和執著。當你執著,連時間也要向你投降。
你知不知道,思念一個人的滋味,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,然後用很長很長的時間,一顆一顆流成熱淚。
你知不知道,忘記一個人的滋味,就像欣賞一種殘酷的美,然後用很小很小的聲音,告訴自己堅強面對。
怎樣可以忘記一個人?人本來就是最擅於忘記的動物。你根本不用害怕自己無法忘記一個人。你早晚會把她忘掉。當然,你不會完全忘記她。到了後來,你只有往事的輪廓,細節已經模糊了。
如果沒法忘記,就不要忘記好了。因為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你記得兩個星期前的周末,自己在哪裡吃飯嗎?
你記得初戀女朋友的生日嗎?
你記得你中學時最要好的一個同學的生日嗎?
你記得你在小學六年級時在別人的記念冊上寫過些甚麼嗎?
你說:「你太挑剔了!這些事情當然不記得!」
不是我挑剔。人生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忘記的過程。
即使沒有患上老人癡呆症,我們也不會記得所有事情。
你現在忘不了她,因為你還沒有愛上別人。當你愛上別人,你會漸漸把她忘記。
你說:「不!不!不!我絕對忘不了她!」
是的,愛意永在。然而,記憶已模糊,生活還是要繼續。往事,在煙波裡,愈來愈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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